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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权落地咨询:胜蓝股权丨雷军如何管理公司的股份、股权?

日期:2022-06-21 08:13:11 / 人气:

合伙创业,开一家有限责任公司,并按时出资。



公司开始运转,因为发展或盈利情况没有预估得好,有股东就想退出了。

前途难料,保本为好。

怎么办?买卖不成仁义在,挤一挤把钱退了吧。

没想到,退了钱,公司却难上加难。








 1 

股东退出问题



有限责任公司中,股东权益无法实现,导致股东退出的情形较为常见。

如果不能争取获利,那最低限也要保本退出。

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的问题,公众号内已经有多篇文章进行分析。

股东退出的本质,属于股权转让。

但是,股权转让可能遇到无人购买的尴尬,导致退出难。

此时,公司和其他股东面临两种选择:

为退出的股东着想,收购其股权,则减损公司资金稳定性;

为公司发展着想,股东无法退出,股东关系或面临崩塌。

进退都很难。





 2 
什么是“锁定期”




什么是“锁定期”?


关于股份公司“锁定期”的规定有:


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,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。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,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。


与股份公司不同,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关于“锁定期”的规定。


一般情况下,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可以自主转让,无持有时间的限制。


但是,在创业之初,其实锁定期已经存在了。只不过,它存在于各合伙人的“心里”。


创业初期,彼此默认要各尽其能,为盈利的目标全力以赴。


这个心里的锁定期就是:盈利之前,大家都没想退出。


在公司成立以后,面对真实市场的各种挑战,有的合伙人无法经受考验:


怎么半年了还没回本?


怎么一年了还没收益?


怎么两年了还没什么利润?


......


“实在不行,还是退出吧。”


于是,退出股东要求公司或大股东收购其股权,这就使公司陷入上文所述的两难境地。







 3 

如何设置“锁定期”



心里的锁定期,没有效力。


创业初期,自有资金的稳定性对公司的持续发展有重要作用。


从法律层面上讲,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是“章定优先”,即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

这为有限责任公司设定锁定期提供了制度基础,即在不禁止流通的前提下,可以约定限制条件。


限制条件,能起到“锁定期”的作用。


雷军如何管理公司股份、股权?


雷军曾说:我见过太多的公司,就是因为没有设置合伙退出机制,最后闹得不欢而散,兄弟变仇人。


所以合伙创业一定要签订《退出机制协议》,其中第一条就是“约定锁定期,锁定期内不能退出,谁退出谁净身出户”


但是实践中,少有人有雷军这样的远见,更少有公司会在公司章程中对股权转让做特别规定,大都是照搬法条或通用模板。


这导致,在不该退出的阶段想退出,在想退出的时候难退出。





写在最后


从底层出发,把心里的“锁定期”转换为书面的规则体系,在不禁止流通的前提下,约定限制条件。


合伙创业的未来是未知的,把每一步都走好,未来才能走好。


提前约定股权锁定期,为企业的稳定和发展打下坚固的基础,也能更好激发合伙人的创造力。